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后,当前中央军委设置职能部门15个、联指中心、战区机关5个、军种机关5个、直属兵种机关1个、直属院校和科研机构3个、武警部队,以下机构除另有注明外皆为正战区级。
中央军事委员会设置下列机构:
职能部门[编辑]
- 中央军事委员会办公厅(副战区级)
- 中央军事委员会联合参谋部
- 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治工作部
- 中央军事委员会后勤保障部(副战区级)
- 中央军事委员会装备发展部(副战区级)
- 中央军事委员会训练管理部(副战区级)
- 中央军事委员会国防动员部(副战区级)
- 中央军事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(中央军事委员会监察委员会)
- 中央军事委员会政法委员会(副战区级)
- 中央军事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(副战区级)
- 中央军事委员会战略规划办公室(正军级)
- 中央军事委员会改革和编制办公室(正军级)
- 中央军事委员会国际军事合作办公室(正军级)
- 中央军事委员会审计署(正军级)
- 中央军事委员会机关事务管理总局(正军级)
联指中心[编辑]
战区机关[编辑]
军种机关[编辑]
兵种机关[编辑]
- 中央军委联勤保障部队(副战区级)
直属院校和科研机构[编辑]
-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(副战区级)
-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(副战区级)
-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科技大学(正军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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